这两家因一块菜地酿惨剧 受害人家庭困难,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
吴家云(中)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本报记者 梁静 摄
本报讯(记者 梁静)昨日,在自治区高级法院,吴家云领到了18万元司法救助金。这笔钱如同雪中送炭,给处在寒冷中的一家人带去温暖。当天,自治区高级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4户18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
吴家云的家在钦州市彭屋村,因一块菜地权属不明,她家与邻居彭良基一家争执不断,积怨日深。2013年10月19日上午,吴家云的婆婆在争议菜地上种蒜苗,由此激发了两家人的矛盾。
在争执中,彭良基从自家水井边抄起一个摇水用的铁水管,接连朝吴家云的丈夫、婆婆、伯父的头部猛击,致3人当场昏迷。其后,彭良基持水管进入吴家云家中,朝吴家云3岁女儿头部猛击,并殴打吴家云和其侄女。
这一暴力行为导致吴佳云的丈夫、伯父死亡,婆婆、女儿重型颅脑损伤。事发后,彭良基逃跑。2015年10月,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归案。该案经法院二审,自治区高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良基死刑。目前,案件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
案发后,彭良基家人仅赔偿了2.2905万元就再无支付能力。5年来,吴家云一家陷入困境——婆婆瘫痪在床,需要人照顾;女儿右臂无法动弹,且有并发症,需要康复治疗;家中还有2个女儿在读书,全家重担都压在她身上。
因此,吴家云向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领取救济金申请。自治区高级法院依照相关规定,综合本案受害人本身并无过错、家庭经济现状等因素考量,决定给予吴家云婆婆、受伤女儿司法救助各6万元,吴家云及其2个尚在读书的女儿司法救助金各2万元,共计18万元。
昨日,吴家云从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梁梅手中领到司法救助金,她一边流泪一边连声说:“谢谢国家!谢谢法院!”梁梅得知她家庭情况后,握着她的手安慰道:“刑事案件相关程序还在走。准备过年了,把孩子照顾好,把家里安顿好。”
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区法院共计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78件,向1655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776.09万元。救助对象主要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及执行案件的受害人和涉诉信访人等。昨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共向4户18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其中,3户为刑事案件被害人,1户为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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