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行不难”成为常态 钦州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综述二

钦州日报 2018-11-06 10:09 大字

本报记者 黄福兴 通讯员 樊琼

自2016年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狠抓实抓。采取有力举措,破难题、补短板、提质效,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坚持“一把手”工程,强化执行工作督导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则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是一场克难攻坚的硬仗、恶仗。2016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督查会、约谈会、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深入基层法院调研指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等方式,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院领导还实行重大疑难案件包案制度,其中2018年两级法院院领导对重大疑难案件包案206件,执行到位金额1.24亿元,其中市中院院院长带头包案15件,执行到位金额9609.6万元,切实加大大案要案督办工作力度。两级法院还紧盯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目标任务,根据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制定任务分解表,落实重点工作责任到人。特别是2018年决胜攻坚阶段,两级法院紧盯“三个90%+一个80%”目标任务,及时制定攻坚决胜阶段路线图、责任表,挂图上墙,倒排工期。两级法院院领导根据作战图实时研判、每日跟踪、及时调整、统筹推进,推动攻坚决胜阶段工作质效大幅提升。

创新执行工作措施,大力提升执行实效

全市法院充分利用全国法院“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穷尽一切手段破解被执行人财产难找的执行难题。2018年以来,推广落实执行财产查控前置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建立财产查控前置完善立审执工作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着力提高财产保全适用率,推进执行到位率提升。钦北区法院建立财产查控前置制度,通过财产查控前移至立案阶段,力促执行前和解成效良好。2017年4月起,全市法院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市中院与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稽查局、市物价局等部门签订了网络拍卖询价协助协议,在全市推行网络拍卖询价新模式,询价反馈速度快,拍卖流转效率明显提高。钦北区法院创新“网拍贷款+金融+保险+服务”工作模式,拓展司法拍卖标的物贷款业务并将该业务延伸至商用房、自用住房和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领域,突破银行贷款与法院程序之间规范冲突的瓶颈,实现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破解“执行难”推波助澜。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共涉及案件183件标的物488件,成交196件,成交额25102.04万元,成交率为87.11%,溢价率为19.24%,节省佣金817.08万元。

积极开展专项执行,集中解决老大难问题

2016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42件,已全部执结,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86.56万元,结案率100%。全市法院还将组织开展执行专项活动作为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2016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长期未结、执行案款、涉金融债权案件、涉执信访、“百日清案”、“百日风暴”等专项执行活动15次,着力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和制约执行工作开展的疑难复杂案件、执行积案等,集中兑现了大量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清理活动经验,按照专项活动常态化管理的要求巩固专项活动成果,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2018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49件,执行到位金额477.23万元;清理涉金融债权案件 180件,执行到位金额7277.61万元;在开展的“百日风暴”执行行动中,共结案2220件,其中实际执结首次执行案件1325件,执行到位金额22161.61万元。

两级法院每年均认真开展终本案件季度评查活动,加强终本案件监督,不断提高终本案件的合规率,有效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失范现象。2018年,全市法院终本合格率达到95.25%。

拓展执行救助范围,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司法救助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执行救助工作,充分发挥通过司法救助化解涉执信访和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积极作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两级法院党组及时向市县政法委汇报司法救助工作,传达上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部署精神和具体要求,积极与市县政法委沟通,畅通司法救助渠道,明确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两级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过程中,从工作实际出发,及时开辟司法救助快速通道,迅速组织干警,认真排查执行案件,向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告知救助程序和要求,同时指派专人准备申报材料,向县区政法委报送。全市法院还优先筛查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追索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并调查了解申请执行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对于因为侵权导致身体残疾、家破人亡、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当事人,两级法院立即主动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联系,为当事人做好证明材料,马上申报。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救助款项的专款专用,收集并一一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并指派监察室干警跟踪回访救助金发放落实情况,确保司法救助资金真正发挥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和小标的执行案件作用。2016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6件,发放救助金合计568.78万元,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为民的核心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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