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高压“零容忍” 扫黑除恶敢亮剑钦州警方重点打击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钦州日报 2018-10-17 10:21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黄福兴)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打击。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共建和谐平安钦州,不仅需要公安机关的努力,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近日,全市公安机关将将十种违法犯罪行为纳入涉黑涉恶打击范围。

钦州警方表示,如果您发现以下十类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马上举报: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等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物流、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边境地区黑恶势力走私护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钦州警方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钦州警方希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公安机关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始终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举报电话 :0777—1100777—2833382举报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北环西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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