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盐市场 保护食源头

钦州日报 2018-10-12 10:03 大字

食盐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开展专项整治清除安全隐患

本报讯(记者 魏华健 通讯员 谭小波)自钦州市开展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由盐务部门移交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后,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即启动了为期2个月的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如今行动效果如何呢?“在整个整治行动中,我们的执法人员出动次数是177次,检查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1家,食盐零售网点89家,食盐终端用户18家,发现3个问题并责令整改,有效保障了辖区内群众的用盐安全。”该局执法人员说道。

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能否平稳过渡,不仅关系到食盐的质量安全水平,也关系到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食盐。为促进全区食盐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从8月至10月,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点深入食盐定点(批发)生产企业、食品加工用盐单位、中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村食盐销售网点以及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饮食摊点、机关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仔细检查食盐生产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购盐台账、食盐包装以及是否存在销售散装盐等情况,并要求经营户把好进货关,做好购销台账,及时发现和排除食盐质量安全隐患,彻底净化盐业市场。

执法人员还联合盐商,一起来到位于钦北区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银鹏多品种盐公司,了解了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同时对该企业的证照、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进货台账、生产车间、包装车间等进行检查,发现企业均能按照标准规范生产。目前,该公司生产有14个品种盐,主要销往广西、河南等地。

不过,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部分食盐经营单位现场无法提供有效的购进票据、供货商的资质证明等材料,采购销售记录台账不完善,相关的凭证未保存等问题。执法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生产经营业者严把食品进货关、质量关和安全关,不得采购、生产、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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