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哥是我的救命大恩人”本报记者 黄有学

钦州日报 2018-09-21 10:50 大字

开栏语

生前15年捐献10000毫升热血,走后捐献唯一能捐的眼角膜,一家人血脉相传做公益……翟才彦走了,但他的光明还在人间。

为了进一步弘扬翟才彦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崇高精神,本报自今日起推出“翟哥小故事”专栏,追忆翟哥生前的奉献故事,敬请关注。

“翟哥是我的救命大恩人!如果当年没有他的帮助,我不仅拿不到赔偿,甚至连命都没有了。”9月20日中午,钦南区黄屋屯镇的黄胜娟女士谈起翟才彦当年的救命之恩时,哭成了一个泪人。

事情要从2011年1月26日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时,黄胜娟丈夫开摩托车搭她去工地,在市区永福西大街与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黄胜娟的丈夫当场身亡,黄胜娟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被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抢救。

事故发生后,黄胜娟急需大量的血液进行手术抢救治疗,而此时市中心血站的血库又严重短缺。怎么办?市中心血站只好向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发出求助信息。翟才彦看到信息后,二话不说,立即去献血。随后,他又四处寻找符合献血条件的亲朋好友来献血,最终在翟哥的不懈努力下,及时筹到了4000多毫升的血液给黄胜娟做手术。“假如没有翟哥的帮助,我必死无疑。因为我伤势太重,出血太多了,没有足够的血液,根本做不了手术。翟哥不仅献血救了我命,而且还组织志愿者给我家捐赠爱心款物,像亲人一样帮助我。”黄胜娟一边说,一边抹流泪。

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事故责任方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想给黄胜娟合理的赔偿。“我不是律师,但一定会帮你讨回应得的赔偿。”翟哥随后找到广西源群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朋友颜济平,要求免费帮助黄胜娟搜集证据起诉事故责任方,他自己则负责去法院立案、出庭,跑上跑下。“翟哥与黄胜娟非亲非故,却如此热心帮助,我非常感动,没有什么理由拒绝他的爱心请求。”颜济平律师说。

最终,法院判处事故责任方赔偿黄胜娟1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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