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法院:巧用微信远程调解 便民利民高效率
本报讯(记者 夏玮蔓 通讯员 吴柏池)9月5日,钦南区法院首次运用微信远程办案,成功调解了一起挂靠合同纠纷。
原告钦州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7日与被告罗某签订了一份挂靠合同,双方约定由罗某将其名下的一辆货车挂靠在钦州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以该公司的名义运营,并由该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合同履行期间,罗某的货车因事故报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随后,原告钦州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向钦南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依法解除合同。
承办案件的杨法官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与罗某取得了联系。经核实,罗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也同意解除合同,但由于罗某已到广东打工,路途遥远且请假困难,短期内无法回到钦州处理纠纷。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杨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立案调解后,即与罗某互加了微信好友,并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了案件。
核对身份、送达起诉书、告知权利义务、提出调解方案,达成调解协议……不到半个小时,在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微信中对协议内容予以了确认。为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杨法官同时表示将通过邮寄方式将书面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至此,一起原本可能需要花费数个月时间才能办结的案件在钦南区法院得以快速结案。
据介绍,这是钦南区法院升级诉讼服务、提升办案质量的一个缩影。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沟通交流的主要通信手段之一。钦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率先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引入“互联网+”理念,将“微信调解”融入审判工作当中,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财力,同时也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下一步,钦南区法院将继续强化信息化技术运用的手段,加快创建智慧型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送达法律文书、进行庭审、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等新媒体办案理念,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丰富便民利民的信息化司法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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