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 钦北下了哪些功夫?

钦州日报 2018-08-03 11:10 大字

本报记者 周丽虹 通讯员 韦大明

今年以来,钦北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得以足额按时发放。

出台管理办法 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钦北区财政部门出台《钦北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业主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强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作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审批手续的前置条件,符合减免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将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入钦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退还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不得动工建设。

设立绿色通道 加快工资拨付速度

今年钦北区在加快农民工工资拨付速度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一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简化资金审批程序,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提高资金支付效率,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和农民工工资发放。二是加快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评审速度,及时审核工程申报资料,不压不拖,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设立绿色通道,要求负责评审的中介机构优先受理。

此外,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的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钦北区采取联合部门监督检查的方式,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业主单位违法发包、转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每季度加强对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经常性检查、指导,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发放、施工现场信息等作为必查内容,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今年以来,钦北区已排查建设领域在建项目37个,涉及农民工1200多人次。

设立100万元保障金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钦北区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账,每月财政部门与人社部门进行交叉核对,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足额缴纳保障金。同时安排专人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退工作进行管理,做到专人审核、专人审批、专人办理,确保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运行安全规范。今年钦北区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金100万元,用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的应急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钦北区还要求项目业主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督促施工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施工企业配备劳资专管员,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职工名册、进出场登记制度、考勤计量、工资结算、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督促施工企业完善现场信息公示,明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和属地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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