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保税港区(四期)通过验收
本报钦州讯(记者/简文湘通讯员/牟科丞)7月25日,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四期)通过联合验收组验收。验收后,钦州保税港区的规划面积将调整为8.81平方公里,标志着钦州保税港区进入了整体封关运营和发展的全新阶段。
当天,南宁海关牵头组织自治区发改委等10个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听取了钦州保税港区(四期)验收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验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升级后的主卡口、监管围网及巡逻道、电子信息平台系统、视频监控及报警系统、新查验中心、集装箱及多用途码头等设施,并进行了内部评审。联合验收组认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规划面积调整后的8.81平方公里区域内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钦州保税港区将按照联合验收组的要求,确保钦州保税港区(四期)调整后的8.81平方公里范围具备良好的封关运营条件,进一步推动钦州保税港区优化升级,全面提高运营效率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钦州保税港区是我国西部沿海唯一的和距离东盟最近的保税港区,200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9年12月一期工程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封关验收,2011年2月钦州保税港区口岸对外开放通过验收,2014年8月二三期工程通过封关验收。2016年10月,海关总署对钦州保税港区提出整改意见,核减未建设验收土地面积1.19平方公里。2017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钦州保税港区规划面积由10平方公里核减为8.81平方公里,基础和监管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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