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笑“夹壮”是“三没”表现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壮语巡回法庭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整个审理过程使用壮语进行。报道说,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法庭辖区壮族居民多达70%以上,许多人听不懂普通话。为此,钦北区人民法院在大寺法庭专门成立了壮语巡回法庭,以方便当地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此举不仅符合民情、方便群众,也是对壮族群众的充分尊重,很好地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精神,其经验值得广西其他多民族聚居区域借鉴。
但是日常生活中也存在着一种对壮族同胞不尊重、不友善的现象,这就是少数汉族同胞对“夹壮”普通话的嘲笑、调侃甚至鄙夷。在笔者看来,嘲笑“夹壮”普通话起码是“三没”的表现。何谓“三没”?
一是没常识。其实,许多壮族同胞之所以“夹壮”也要学讲普通话,并非要显示自己与众不同,更无哗众取宠之心,而完全是出于语言交流的需要。语言没有贵贱之分,只有发音和表述方式的不同。在壮族地区,对于某些事物的表述,用壮话要比用普通话更传神、更精彩。所以嘲笑“夹壮”是没有道理的,是一种无知的表现。
二是没涵养。不久前网上曾流传一段“蓝瘦香菇”的视频,对“夹壮”普通话极尽嘲笑、调侃之能事,也许视频制作者本身并无恶意,只不过是想借此搞笑以博得更高关注度和点击率,殊不知无形中却伤了很多壮族同胞的自尊与情感。试问那些嘲笑者,不少壮族同胞明知学讲普通话难免会“夹壮”,但仍然克服羞涩、鼓足勇气去讲,对此你不但不给予鼓励和赞许,反而以此为笑料谈资,是不是有点不够厚道?是不是显得自己无教养、浅薄、缺乏涵养?
三是没头脑。嘲笑“夹壮”,如果是一对一,那么伤害的仅仅是个人的自尊。而如果要是像“蓝瘦香菇”视频那样搞到网上去传播,则可能伤害到全体壮族同胞的尊严和情感,那将无疑是一种缺乏政治头脑、缺乏党的民族政策观念的举动,因为它不利于壮汉民族团结共进,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这类情况是值得我们引起高度注意的。
柳州是壮、汉、苗、侗等多民族聚居之地,尤其应该学习借鉴钦州市壮语巡回法庭的经验,注重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避免嘲笑“夹壮”之类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负面因素,推动各民族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和谐相处的基础上更好地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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