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钦北区人民法院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纪实
晨报记者陆燕通讯员邓朝惠
近年来,钦北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搭建平台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全院范围内探索形成了“当简则简、该繁则繁、分流合理、提质增效”的审判工作格局,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简案审判驶上“快车道”“司法不仅要公正,还要有效率,因此我们决定在‘繁简分流\’上先行一步。”钦北区人民法院院长曹国兴说。据悉,在2014年初,钦北区法院大胆尝试、敢为人先,构建“大立案”模式,立案庭从原来主要审查立案、办理信访事务等,新增了繁简分流、小额速裁、诉前和立案调解、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等职能,将部分审判工作前移到立案庭,努力探索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找到了一个能够撬动公正与效率的支点。
立案庭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运用立案调解、民事速裁办结民事一审案件以及各类程序案件,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快速地化解在立案阶段之中,极大地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审判业务庭的压力和当事人的讼累。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法庭、小董法庭也通过搭建诉调对接平台,进行案件繁简分流,审结了大量的简易和小额案件,处理了大量的民间纠纷,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繁案精审确保质效双优
今年以来,钦北区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相应成立了小额速裁、民商事速裁、刑事速裁、简案速执等8个速裁、速执团队。使该院“繁简分流”审判模式更趋成熟。据了解,“繁简分流”的初衷是“二八定律”,即利用较少的审判资源办理80%的简易案件,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审判效率;反之利用较多的审判资源办理20%的疑难复杂案件,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提升审判质量,从而提升了审判执行绩效。“没想到法院立案后,三天就把我和对方的矛盾给化解了,对方还当场还了我2万块钱!”11月6日立案,11月8日已经结案的当事人朱某高兴地说。据悉,钦北区人民法院自今年1月至11月,立案速裁团队已办结各类案件884件,其中调解和法官调解后撤诉的共538件;这些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仅20天。而“繁简分流”后,截至今年11月,刑事速裁团队已审结盗窃、贩毒、故意伤害等各类刑事案件185件,平均审理期限5.5天,最快的4天结案。
繁简分流化解执行顽疾
执行案件要化解,必须要让执行员轻装上阵,从繁重的历史遗留案件中解脱出来。为此,该院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积极探索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执行新模式,并在该院执行局、立案庭、大寺法庭、小董法庭设立简案速执团队。
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就是在执行案件立案时进行分拣,繁案分配到普通执行组,按照执行流程正常办理,简案分配到简案速执组,由简案速执组对有足额财产、有保全、被执行人信用良好、房屋过户类、标的小且能联系被执行人等几大类案件进行快速执行。通过繁简分流改革,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今年8月至11月,速执团队共执结案件159件,平均执结天数30天。
实践证明,“繁简分流”使办理的简单案件“短平快”,复杂案件“精准稳”,是对案件审理快立、快审、快结的有效探索,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一条有效途径。该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通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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