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索赔超时效诉请还款被驳回
(记者徐志强通讯员庞萍)杨某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苏某借了2万元,过了5年了,杨某一直未还,苏某诉至法院请求杨某返还借款。近日,钦北区法院驳回苏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苏某诉称,被告杨某以资金困难为由,于2011年6月10日向其借款2万元,并于当天收到其借款后出具借条一份,承诺在2011年10月30日前还请。现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其经多次向被告杨某催收,杨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其借款。为此,苏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杨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
被告杨某辩称,钱是担保人胡某与他一起借的,担保人胡某已经基本把钱还给原告了;原告苏某起诉时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两年,依法应当驳回。
钦北区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杨某于2011年6月10日向原告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给原告收执,借款约定还款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前,双方都没有约定利息。2016年10月30日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
钦北区法院认为,原告没有证据证实其向被告追收过借款,因此,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以及被告对本案诉讼时效已过的辩解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苏某的诉讼请求。
新闻推荐
刘京国文/图钦州,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沿海中心位置,钦州港是我国西南地区进入东盟国家距离最近的出海口。钦州边防检查站是设置于此的国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成立于1997年6月29日。建站20年来,在广...
钦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钦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