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巡回法庭“开到”群众身边高效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
晨报记者徐志强
“不出交警支队的大门就把事情办妥了,事情经了法院,我们放心多了。”不少交通事故有纠纷的群众,经过交通巡回法庭法官的调解,很快就达成了一致,把事情解决。钦北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已广泛为辖区人民群众了解、接受,成为一个高效解决因交通事故引起赔偿纠纷的重要渠道。
将法庭“开到”群众身边
2011年6月,钦州市钦北区在交警支队正式挂牌成立交通巡回法庭。该法庭运行以来,利用派出法庭更加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化解纠纷减少对抗为着力点,将法庭开到群众身边,实现了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
交通法庭的干警坚持每天按时上岗,热情接待来访的人民群众,用温和的态度、文明的语言回答和解释当事人的困惑,使他们心情能够有所舒缓,对相应的法律知识予以告知,使他们信服满意,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大量有关赔偿、起诉保全程序方面的咨询。
截至去年,该交通巡回法庭共收结案1477件,标的3200万元。
贴近民心人性化调解
2016年,李某英、李某宁与颜某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案,受害方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00000元,肇事方宁愿坐牢也掏不出200000元。双方已自行协商,经交警调解多次未果。为此他们来到了交通巡回法庭,受害方失去亲人的痛苦与肇事方没钱赔偿的艰难,法官了解双方的情况后,针对双方的情况找各自单独谈话,做思想工作。
在法官两次苦口婆心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都同情对方理解对方的困难和痛苦,最后由肇事方颜某某赔偿李某英、李某宁50000元并赔礼道歉即结案。李某英、李某宁收到颜某某的赔偿款后,看在颜某某已经70岁,不忍心让其在牢里待那么久,主动签了谅解书要求有关部门对颜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颜某某对于受害方的谅解非常的感激。就此双方签字结案。
柔情法官执法显正义
一天下午,巡回法庭的法官刚上班,就看见一名中年妇女背着一个婴儿在法官办公室门口来回走动,另一名老年妇女带着一个约5岁的男孩子坐在地上。一番询问之后,两妇女就泪流满面,原来中年妇女叫陈某,她的丈夫方某出车祸死亡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小孩。
据了解,事故当天方某酒醉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回家的途中,与李某驾驶的一中型自卸货车在G325线某路段发生碰撞,造成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突如其来的事故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接下来法官和肇事方联系,肇事司机李某接到电话通知后表示可以谈谈,但实际上李某的态度并不好,没有赔偿诚意,究其原因有二,一是李某在事故中仅负次要责任,只愿意赔偿两万元;其二李某为肇事车辆投保的强制责任保险已经过期,事故发生前基于侥幸心理而没有按期续保,没想到竟会发生事故。
在这样的情况下,调解无法进行,法官只好建议陈某走正常的起诉路径,并告知双方相关的法律事项。由于陈某家庭困难,法官再次建议其到钦北区司法局寻求司法援助。三个月后得知,陈某案子已经胜诉,但是由于李某依然没有赔付足够的钱款,案件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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