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未果,生活面临困难 10名务工人员领到司法救助金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李希舟)1月20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在灵山县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10名灵山籍返乡务工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
2020年4月,陆某某等10名灵山籍务工人员在南宁某建筑工地务工,一直没领到工钱。经多次追讨未果后,2021年3月,10人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起诉,最终与用工单位达成调解协议,用工单位同意向陆某某等人支付工资及利息等共约12万元。然而,用工单位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支付上述款项,同年12月31日,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今年1月10日,陆某某等10人向江南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并同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1月13日,检察官来到灵山县佛子镇等地,对10名申请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经审查后认定,陆某某等10人由于长期讨薪未果及疫情影响,已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面临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为了尽快解决陆某某等10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江南区委政法委决定给予特事特办,加快审批流程,推动救助工作高效开展。
考虑到申请人均已返乡及疫情防控情况,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带队驱车前往灵山县佛子镇政府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为陆某某等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没想到,检察官到现场为我们发放司法救助金,我们终于能过一个安稳年了!”申请人代表陆某某在仪式现场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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