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出事故 酒驾惹的祸

钦州日报 2020-05-21 09:40 大字

灵山讯 近日,灵山县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突然失控,径直朝路边撞去,导致车辆严重损坏,所幸车上人员并无大碍,后经查实,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

5月14日晚22时50分,灵山县交管大队武利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称在灵山县武利镇钦浦路大冲口林场路段有一辆小车侧翻路边,人员伤亡情况不明,请出警处置。接警后,武利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事发现场一片狼藉,一辆桂N牌白色小型越野车侧翻在路旁的排水沟,车头损坏严重,车内两个安全气囊弹出。民警对现场一名年纪20多岁且满身酒气的男子进行询问,男子称其叫梁某松,为该车乘客,其交代事前他饮酒后请了代驾帮其开车,代驾在事故中受伤已去医院检查。

虽然男子口口声声称不是其开的车,但是经验告诉民警此事必有蹊跷,在进一步核查梁某的信息时,发现梁某并不叫梁某松,而是叫梁某富,随后,经民警的耐心劝导,梁某富承认自己没有代驾,并如实交代该车由其本人驾驶,事发前梁某富在灵山县武利镇吃夜宵时饮了数杯啤酒。随后欲驾车回家,因为饮酒麻痹神经导致注意力不集中,致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失控冲出路外,事发后梁某富因为害怕其酒后驾驶的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于是便编了个谎企图蒙混过关,不料被民警现场识破。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9毫克/100毫升,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最后,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梁某富将面临处罚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此外,因梁某富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也拒绝赔付该车因此事故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驶是交警部门一直以来严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望广大驾驶人能够自觉遵守,不要因一时的侥幸而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覃成朝 李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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