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稳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精细设计护民利简化审批开绿灯
本报记者 梁 生通讯员 吴德星
日前,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钦州市目前林木蓄积量达3034万立方米,较“十二五”期间的2842万立方米增长1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十二五”期间的54.21%增长到57.3%。
据了解,在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钦州市于2015年经自治区批准在全区率先试行速丰桉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对此,市林业局制订了速丰桉林木采伐改革方案,探索创新森林采伐管理模式。自2016年实施以来,林农办证时间从原20天~30天减为7天~10天,达到惠农助农和提高审批效率的目的,对速生桉采伐探索按面积控制,实行伐区简易设计,简化采伐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解决采伐办证难的突出问题。目前,全市已经超额完成木材采伐量的目标任务。
加速:精细设计护民利
记者了解到,钦州市试行简易伐区设计,同时引入多家林业伐区调查设计资质单位,通过有序竞争,不仅大大缩短伐区设计所用的时间,而且提高伐区设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各县区均在方案明确规定林木采伐设计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伐区采伐设计,部分县区还要求开展伐区设计时要与林农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仅加快了林木采伐设计工作的进度和速度,而且保护了群众利益,减少了行政干预的程度。
为了提高伐区设计速度,各县区除引入多家设计单位外,还充分利用基层林业技术力量,建立基层林业站“一站式”服务。“一站式”可协助林木经营者对伐区设计、林权审核、采伐申请、审核发证等环节进行内部协调,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方便林农、服务林农,彻底改变“申请指标难、采伐批复难”的状况。如钦北区实行的一站式受理,即林农到林业站提出采伐申请并提交合法的权属证明后,在自主选择林业站已公开的伐区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同时,林业站即按要求将拟采伐情况在相关地点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林业站将伐区设计和公示情况等全套材料交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受理,经审查无误后即通知林农交缴相关费用领取采伐证。
提质:简化审批开绿灯
通过简化审批材料,申请采伐许可的材料由原来的7—9项减少到3项—5项;改革方案中规定速丰桉原木及“三剩物”在县内不需要办理木材运输证,为加快县域内木材流通大开了绿灯。简化审批材料和不需办运输证为林农及林木经营者节省了办理行政许可的时间,减少了林农办理审批的差旅费开支及其他费用,而减少办证时间的来往次数、缩短办证时间、提高运输效率等所带来的成本费用尚未计算在内,大大提高了林农及林木经营者从事营造林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推动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见效:森林资源“双增长”
灵山县伯劳镇曾由于办证难,群众采伐林木很少办理采伐证,无证采伐林木的现象经常发生,是乱砍滥伐林木的重灾区。改革试点后,群众积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算是采伐面积较少的林木都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从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使钦州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森林资源“双增长”。
实施速丰桉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林农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时间和效率明显加快,群众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依法采伐林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乱砍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等违法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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