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检察院:微信连线 高效办案
本报讯(记者陆铭通讯员 梁钟中)检察官:“周律师,你准备好了吗?”周律师:“好的,检察官,我们可以开始了。”近日下午,在空荡的看守所里,检察官通过一次特殊的手机微信视频通话,将值班律师“带入”灵山县看守所,办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工作。
据悉,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嫌疑人黄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行及量刑建议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办案人员立即通过手机微信视频联系值班周律师,在周律师远程视频见证下,犯罪嫌疑人黄某认真阅读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并向周律师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后,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过程井然有序,用时不到20分钟,视频画面流畅,语音清晰,三方均全程佩戴口罩。随后,办案人员又提审了犯罪嫌疑人陈某,采取同样的方式办理完成认罪认罚具结。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山检察院坚持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不误的原则,主动与公安、看守所协调对接,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积极运用远程视频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既减少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又依法依规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有力提升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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