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治 后结算钦州市再预付700万元疫情医保专项基金
本报讯(记者唐云建)1月3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当天再向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医疗机构预付疫情医保专项基金700万元。至此,钦州市医保部门已经向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预付疫情医保专项基金1600万元,全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医疗保障工作平稳有序。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医疗保障局在前期先行向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灵山县人民医院、浦北县人民医院预付900万元医保专项基金的基础上,再向钦州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预付疫情医保专项基金700万元,加大力度支持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医疗机构实施“先救治后结算”政策,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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