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法院: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执行款
本报灵山讯1月16日,灵山县法院举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向17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发放执行款20万元。
“从2018年8月起我就没领到工资了,工资款一拖再拖。”申请执行人劳某介绍,在场的其他16名农民工都和他一样,原为灵山县某空调制造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管理不善、生产经营不景气等原因,迟迟没能拿到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他们只能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然而仲裁生效后,该公司却说无力履行义务,他们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灵山法院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该空调公司名下位于该县十里工业园区某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正被东兴市人民法院拍卖处置。在东兴法院的支持帮助下,灵山法院多次组织各抵押权人进行协商。
几经波折,在灵山县法院的不懈努力下,作为某空调公司的第二抵押权人灵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表示愿意承担作为一个当地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意法院提出的解决方案,将20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转入该院执行款专户,终于解决17名农民工工资支付障碍。(蓝周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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