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评为2019年度钦州市平安镇(街道)名单公示

钦州日报 2020-01-15 09:15 大字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法〔2019〕82号)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18〕41号)及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钦州市2019年度平安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钦政法〔2019〕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钦州市平安镇(街道)的考核评比活动。经市委政法委审查,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委部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拟评灵山县檀圩镇等63个镇(街道)为2019年度钦州市“平安镇(街道)”。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灵山县:檀圩镇、新圩镇、那隆镇、三隆镇、沙坪镇、烟墩镇、平南镇、丰塘镇、石塘镇、伯劳镇、陆屋镇、佛子镇、武利镇、文利镇、平山镇、灵城街道、三海街道。

浦北县:泉水镇、石埇镇、安石镇、张黄镇、大成镇、白石水镇、北通镇、三合镇、龙门镇、福旺镇、乐民镇、寨圩镇、六硍镇、平睦镇、官垌镇、小江街道、江城街道。

钦南区:沙埠镇、久隆镇、大番坡镇、那思镇、那彭镇、那丽镇、康熙岭镇、黄屋屯镇、东场镇、龙门港镇、水东街道、文峰街道、南珠街道、向阳街道、尖山街道。

钦北区:小董镇、大寺镇、平吉镇、大直镇、板城镇、大垌镇、那蒙镇、青塘镇、贵台镇、长滩镇、新棠镇、长田街道、子材街道、鸿亭街道。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5日至1月20日)。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月20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直接送达钦州市委政法委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科,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B0521室,邮政编码535000,联系电话:0777—2813956。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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