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调解方法 提高办案效率
灵山讯(记者陆铭通讯员薛东)今年以来,灵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基础上,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在实践中以“倾听、感受、需要、请求”四个基准点为中心,开展实际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倾听就是当事人前来咨询或申请仲裁时,仲裁员通过仔细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感受就是经过仔细观察,仲裁员倾听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去感受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真实想法,从而掌握双方当事人调解的基本意愿;需要就是仲裁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其内心的真实需求;请求就是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当事人内心真实需求的基础上,仲裁员主动提出正确合理的调解建议,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截至10月,灵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6件,涉及劳动者46人,标的131.1万元;已结案件46件,调解结案32件,调解结案率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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