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啃“硬骨头” 确保河长治 钦州市开展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纪实

钦州日报 2019-11-22 10:14 大字

罗群

水清景美,是人民群众共同的向往。钦州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主动作为,找准找深原因,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四乱"问题整治有成效

钦州市境内水系发达,大小河流1705条,登记在册水库388座,湖泊1个(白石湖),具有河流众多,跨市问题复杂等特点。自开展江河湖库“清四乱"行动以来,钦州市及时落实资金,强化举措,有效改善了江河湖库生态环境。全区2547个河湖“四乱"问题中,钦州市有58个,其中乱占18个、乱堆24个、乱建9个、其他7个,现已全部按时完成整改销号,整改销号率100%。同时,钦州市加强巡查,2019年发现新增江河湖库“四乱"问题103个,已整改销号95个,新增“四乱"问题整改销号率92.2%。

今年10月2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调研洪潮江水库钦州水域环境整治工作时,对钦州市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纵横"联动攻坚有力度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成市、县、镇、村四级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实行“双总河长制",全市共落实各级总河长142名,明确四级河长1901名,明确二级湖长2名。

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纵向联动机制,要求各级河长湖长积极履职,强化日常巡河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能在本级解决及时解决,解决不了逐级上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此外,建立横向部门联动机制,市河长办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财政部门落实保障“清四乱"专项行动资金,协调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整治违章建筑和非法采砂场拆除等重点、难点工作。

针对河流跨市问题复杂的特点,钦州市建立跨市问题治理机制,市河长办积极协调北海市河长办研究建立跨市问题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跨市问题整改,洪潮江水库“四乱"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精准整改措施有靶向

钦州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对照河流“一河一策"所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辖区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方面调查江河湖库“四乱"问题。针对排查出的58个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一进行分类,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县河长办监督抽查整治质量,最后市河长办进行验收销号,市河长办对各县区申请销号问题进行现场核查,逐条对照整治标准和验收要求,认真核查,满足销号条件的同意销号,达不到条件的要求返工整改。截至目前,已对灵山县6处水库非法围坝拆除整治不达标问题要求重新进行彻底整治再验收。

今年以来,市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整治行动3次,拆除清理河道违章建筑60间2012平方米,完成污水直排口截流523个,抓捕4名非法采砂嫌疑犯并移交检察院起诉。2018年至今,市河长办加强对县区“清四乱"行动督查暗访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四乱"问题160多次,发放整改通知90余份,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今年5、6月,市督查绩效考评办会同市河长办2次现场督查洪潮江水库钦州水域非法网箱及库汊围坝等清理整治工作,并印发了2期督查考评专报,抄报相关县区主要领导,切实以责任倒逼有力促进整治工作。

正本清源宣传有氛围

钦州市坚持群众主体原则,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加大“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护河意识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清理河湖、清洁家园"生态环保意识。在新兴媒体宣传上,与钦州新闻传媒中心开展战略合作,通过《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推送钦州市河长制工作亮点,广泛宣传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跟踪报道江河湖库“清四乱"重大活动,切实让群众清楚河长制以及河长制工作进展,切实提高群众的护河意识。在传统媒体宣传上,加大户外宣传的力度,在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候车亭、广场等人流密集地制作江河湖库“清四乱"专项工作宣传广告30处;在涉河库村屯、城镇的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向村镇发放宣传单4500多份、张贴通告32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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