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假牌无证驾驶 警察拍照他还摆酷 灵山一男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800元

南国早报 2019-10-12 16:05 大字

在民警拍照取证时,黄某摆了一个“剪刀手”姿势。 杨广生摄 扫一扫,看视频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钟小启通讯员杨广生)10月7日下午,一辆摩托车与一辆中型客车在灵山县平南镇桃禾村路段发生碰撞,交警到场调解后,由摩托车车主黄某向客车司机赔偿2000元。此外,民警发现黄某摩托车上的车牌为“桂NSB110”,黄某主动告诉民警,这是网购的假车牌。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就在民警拍照取证时,黄某还摆出“剪刀手”姿势摆酷。

7日下午3时许,民警调查发现,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监控视频显示,黄某驾驶的摩托车与前方同向左转弯行驶的中型客车发生碰撞,由于摩托车车速过快,避让不及,黄某直接从摩托车头“飞”出,两车有损坏,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现场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黄某赔偿对方当事人邝某2000元作为中型客车的维修费用,黄某的摩托车维修费由他自己负责,并当场兑现承诺。

随后,民警发现悬挂在肇事摩托车上的号牌为“桂NSB110”,黄某对民警说:“别看了,这是副假牌,是我在网上购买的。”说完之后满脸微笑。

就在民警为黄某和他的摩托车拍照取证时,黄某迅速摆了一个“剪刀手”姿势,并要求民警加他微信,将照片发给他。

经调查核实,黄某(男,18岁,灵山县沙坪镇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假号牌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摩托车还存在非法改装行为,假号牌明显带有诋毁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性质。

10月8日,灵山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进行传唤,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8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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