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发视频辱骂警察被拘互联网不可以随便撒野!

钦州日报 2019-01-24 11:00 大字

灵山讯 为维护县城良好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1月17日上午,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县城江滨四路依法对违停车辆(车牌桂NV5**3)拍摄取证并贴通知单。事后,该车驾驶员秦某(男,37岁,灵山县新圩镇人)为泄私愤,用手机拍摄了其用污言秽语辱骂警察的视频并在微信群发布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接到群众举报后,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并于1月17日下午依法传唤涉嫌违法人员秦某。经查,秦某对其公然辱骂警察并传播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秦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秦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公然辱骂正常执法、执勤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袭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不是“泄愤圈”,网上发声应依法规范言行,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刘森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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