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墩镇荣获“广西第八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本报灵山讯(记者江洪作)日前,灵山县副县长赵炜来到烟墩镇,向该镇转授“广西第八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牌匾。烟墩镇是全市唯一获得这一荣誉的乡镇。“我们烟墩镇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这是全镇人民共同努力的成果,镇党委、政府十分珍惜这个荣誉。”烟墩镇党委书记金世锋说。
烟墩镇是灵山县少数民族居住人口较多的一个镇,全镇少数民族人口4332人,其中壮族人口4315人。多年来,烟墩镇始终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大局,深入开展各项民族团结工作。加大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积极发展产业,抓好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少数民族事业新发展;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巩固少数民族团结基础。经过多年发展,镇内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全镇各族干部群众互相支持,亲如一家,共谱民族团结之曲,共唱民族团结之歌,全镇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该镇民族村邓塘村委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示范村和县“五个好”红旗村党组织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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