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通过县级验收

钦州日报 2018-12-27 10:02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陆铭 通讯员 罗泽文)近日,灵山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顺利通过县级验收。本次验收,由灵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利局、财政局、国土局等12个成员单位成立验收组,采取现场抽验和召开验收会的方式进行。

验收组现场抽验北峡水库、北峡人饮工程、平南用水户协会的改革成果,并召开验收评审会议。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灵山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于2016年11月启动,至今历时两年。纳入改革范围的水利工程共2162项,主要包括:小型水库148座,山塘332座,引水工程 (陂坝)762座,小型堤防16宗,小型水电站11宗,小型泵站160处,饮水工程338处,小型水土保持工程4处,灌区渠道391处。目前,已落实工程管护主体2106处,相应签订工程管护责任书2106处,完成率97%。验收组按标准要求和验收程序评议,同意灵山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县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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