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6.5万家企业预计降低成本7290万元

钦州日报 2018-12-27 10:02 大字

本报讯 为了让降价的红利惠及广大工商业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近期,市物价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降低商户用电成本。

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是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向全社会作出的承诺。今年5月至7月,自治区物价局分三批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后的一般工商业电价:不满1千伏的目录电价由原来的0.8175元/千瓦时下降为0.7357元/千瓦时;1—10千伏的目录电价由原来的0.8025元/千瓦时下降为0.7215元/千瓦时。

市物价局在工作中明确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范围,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明确清理时间和要求,从12月1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供电部门初步确定的转供电主体进行逐一清理规范;明确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各自管辖的行政区域责任,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通过以上政策措施的落实,年预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7290万元,惠及工商业企业约65325家,为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李权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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