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荔乡山清水秀——灵山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纪实

钦州日报 2018-09-18 10:01 大字

灵山县城鸣珂江畔山清水绣 邓蕾雅 摄

本报记者 陆铭

“除灵城街道、三海街道的城镇污水在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外,灵山县17个镇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4个镇有污水处理厂,3个镇有污水管网项目,加上县城城区污水处理厂,全县实现了镇级(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总投资6亿多元。”近日,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颜凯波条理清晰地对记者介绍说。“十三五”期间,灵山县建设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目前厂区主体建设与主要配套管网已完成,进入设备安装收尾调试运行阶段,计到今年9月份试运行,12月份正式运行。另檀圩、佛子镇的污水管网项目今年1月份已投入运行,新圩镇的污水管网项目还正在建设中。

“十三五”以前,灵山县只有3个污水处理厂:县城城区污水处理厂、陆屋镇污水处理厂、石塘镇污水处理厂。当时还没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各镇的生活污水都是通过分散式直排到江河里,造成污染。为切实加大灵山县水污染整治力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水环境安全,根据上级部署,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协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力争按要求完成“十三五”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造福百姓,还荔乡山清水秀。全面落实责任 加快项目建设

“要高度重视,不拖全市后腿,要敢于真抓实干,一厂一策略,完善工作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并监督到位,做好灵山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灵山县县长刘钦说。

灵山县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灵山县“十三五”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县长刘钦、副县长章建军多次组织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土地征拆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项目进展。县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调整思路,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项目规划、环评、用地、资金落实等工作上加快了审批速度,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灵山县结合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按自治区住建厅提出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在2018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行的要求,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了《灵山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整改方案》、《灵山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整改工作责任表》,实行联系镇的县领导负责推进联系镇项目制度,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加快调试运行。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快项目推进建设。

加强资金筹措 加大督查力度

今年以来,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协调,牵头做好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融资筹措工作,有6个镇及城区污水处理厂采用BOT建设模式,11个镇的污水处理厂采用PPP建设模式。加强与农发行沟通对接,梳理并完善农发行专项贷款申报材料,做好资金拨付各项手续。成立11个镇的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公司,积极解决建设资金缺口及运营管理资金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灵山县委、县政府组织督查组,按照《整改工作责任表》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实地了解项目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因主观等原因造成进度不能完成或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相关镇、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问责,通报批评。目前污水处理厂建设收尾、调试运行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改善生态环境 保障水环境安全

“根据县政府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做县城水污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县城水污综合整治方案,牵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灵山县政协副主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叶缨介绍说。黑臭水体整治一期工程主要是聚龙湾到广场的鸣珂江段,该县计划通过雨污分流、将直排口污水收集注入污水管网处理进行整治,目前此项目正在紧张实施中。

为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水环境安全,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的批复、规划选址、初步设计及图纸审查等前期工作。工程已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11月竣工投入使用。截至目前,该县已在原来的工艺流程上进行改造,改造了曝气生物滤池、消毒计量渠、污水提升泵房、反冲洗泵房、在线监控室等设备设施,基本完成工程主体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届时污水出水标准由原来的一级B提升为一级A,水更清了,山更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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