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生走进法院学法
(记者李鹏钧通讯员宁蓝柳)“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2月4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身着法袍,面向国旗、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当天,灵山法院以“法在身边,为您护航”为主题,邀请了70余名学生以及人大、政协、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了本次公众开放日法制宣传活动。
一起绑架案的庭审,拉开了公众开放日的序幕,被告人赖某因他人的感情纠纷而伙同他人一起,采用了暴力手段拘禁被害人廖某,持械殴打廖某,并致其轻微伤,后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向廖某的家属索要赎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赖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在片刻的休庭后,法官依法对赖某进行当庭宣判。受邀代表们认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看见被告人满怀愧疚地认罪时,在场的学生无不有所触动。
随后,在灵山法院解说员的带领下,学生依次参观了灵山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接访室、第三方工作室、第一审判庭、干警健身体育馆、法院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警示教育基地等场所。在该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大家饶有兴致地观看了介绍灵山法院工作的视频短片。
“感谢你们给我校学生提供的这次零距离接触法院工作、了解法院文化的机会,别说学生了,就连我自己都感到震撼,对法律的敬畏之情又加深了许多!”参观结束后,灵城三中政教处主任谢宏林有感而发。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灵山法院将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加大普法力度,构建一个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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