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后立马汇款灵山法院破解执行难,从立案到执结只花了三天

北部湾晨报 2017-09-06 11:11 大字

(记者李鹏钧通讯员陈上荣)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执结的9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总额高达103万元,从立案到执行终结,只花了短短三天时间。

申请执行人王某、容某等10名当事人于2015年与广西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到物业公司办理了必要的手续,但物业公司未将车位钥匙交给几位业主,并且转让的车位已有他人停放车辆,王某、容某等10位已购车位业主将此事向开发商反映后未能得到解决,因小区未购买车位的其他业主认为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

为了明确10位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业主们曾于2015年向法院起诉。灵山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车位转让合同虽名为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实属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原告提起上诉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王某、容某等10位业主,于2017年1月向灵山法院起诉,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与开发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并退回转让价款、支付违约金。

灵山法院于3月27日判决撤销《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判令开发商返还“使用权转让”相应价款。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4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效公司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容某等人于8月28日向灵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同日立案。

案件分到执行法官手上后,执行法官当即向被执行人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送《执行通知书》,并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释明法律及利害关系。该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刻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并于次日将9件案件执行款、执行费、案件受理费总计103万元汇到法院指定账户。至此,当事人的诉求得到顺利解决,也为这场长达两年半的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有效维护了司法的权威。灵山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多次雷厉风行的执行行动,在辖区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威慑力,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指引作用。执行强制措施,最终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信法、尊法、守法的习惯。

新闻推荐

老人做手工收获快乐

8月25日,在灵山县社会福利院内,灵山县新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开展的以“新新向阳,奇思妙想”为主题的DIY创意手工小组落幕了,福利院老人们积极跟大家分享自己的手工经验,收获了成就感和价值感。“...

灵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灵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