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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北部湾晨报 2017-08-14 10:53 大字

(记者张简 通讯员黄建华)8月9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将6只小猫头鹰护送到该县平山镇罗阳山放生。据悉,6只猫头鹰在获救助后,曾被专业人员精心照顾了两个多月,当天,长大的小猫头鹰在森警的保护下成功飞向了大自然的怀抱。

今年5月份,灵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救助了6只小猫头鹰。由于该6只小猫头鹰刚出生不久,还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为此,森林公安民警将小猫头鹰交由专业人员进行饲养。经过两个多月的精心照顾,目前,这些猫头鹰已具备了自己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于是,森林民警决定将它们放生回归大自然。

森林公安民警介绍,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捕鼠能力最强的鸟类,一只猫头鹰每年可以吃掉1000多只老鼠,相当于为人类保护了数吨粮食,可谓劳苦功高。因此,保护猫头鹰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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