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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穷窝窝” 过上新生活 ——甘肃“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综述

甘肃日报 2016-03-01 11:34 大字

搬出“穷窝窝” 过上新生活

——甘肃“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综述

本报记者 沈丽莉

实习生 刘云霞

“吃水基本靠担,生活基本靠田”、“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甘肃省许多贫困山区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面对农村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问题,“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33亿元,其中,国家易地搬迁专项资金25.86亿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8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4.96亿元,群众自筹资金85.35亿元。共搬迁71个县(区、市)的贫困群众12.7万户63.5万人,搬迁规模是“十一五”的1.8倍。

全面实施统筹兼顾

“十二五”以来,甘肃省坚持以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要求为统揽,立足省情实际,瞄准居住在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区域需搬迁的贫困人口,先后科学编制了《甘肃省“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年)》,以促进全省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以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核心,把易地搬迁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同规划、同部署、同建设,增强了易地搬迁工作的科学性、整体性和针对性。

同时注重省级财政支撑,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000元的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将补助标准提高到了8000元;统筹安置各项资金,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变“独唱”为“合唱”,有效提升项目整体效益;注重金融创新扶持,把引导与自愿结合起来,对搬迁群众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

坚持因地制宜,以高效益安置模式实现灵活搬迁。各地严格遵循“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集中与插花安置相结合,一方面,依托城镇和中心村、工业园区、重大工程、国有农林场和矿区棚户区改造等实施集中安置。配套建设一批引水灌溉工程,以水定地,以地定人,有效解决搬迁群众上学难、看病难、吃水难、行路难、发展难的“五难问题”;另一方面,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及进城务工等方式,稳步推进插花安置。 (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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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天覆地新变化

走进镇原县三岔镇高湾村,只见一栋栋新房依路而建,砂石路已通到群众家门口;村组活动中心、便民商店、绿化带、群众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来到村民李伟章家,让人眼前一亮,所有房屋一律瓷砖贴面,安装防盗门,太阳能、太阳灶等设施一应俱全。进入房内,沙发、液晶电视格外引人注目。“今年,我们家借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新修了大房子,烧上了暖气,我做梦都想不到我还能住进这样好的房子。”李伟章开心地说。

在镇原县郭原乡,群众争相细数这几年乡村的变化:几年前,我们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非常落后,山区群众多数住在土窑洞,出行走山间羊肠道,吃水要到沟里去挑。如今,该乡借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修道路、打水井、建新房、兴产业……短短几年时间,村上的变化翻天覆地。

这是“十二五”期间,71个县12.7万户贫困群众的共同感受。几年来,甘肃省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对部分长期在外打工或从事商贸活动且自愿在城市永久居住的农户,按照个人意愿,采取购买城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方式进行城区安置,并配套落实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治理相结合,与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相结合,大力实施“下山入川”工程,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围绕安居乐业,以高水准富民举措助力后续发展。甘肃省始终把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作为突出任务来抓,围绕增收致富、安居乐业,持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培育壮大富民产业,确保生活有保障、就业创业有岗位、增收致富有门路,不断增强搬迁群众发展动力和潜力。

易地扶贫搬迁显成效

“十二五”以来,共新建安置住房及附属用房12.7万套、1084万平方米,调整和开发基本口粮田26.76万亩,修建堤防及排水渠658.33公里,新建及改扩建道路2085.31公里,建设安全饮水工程938处,安装农电户表工程54834户,扩建学校6684.11平方米、卫生所6998平方米、村委会8580.99平方米。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提升,有效解决了搬迁群众的住房难、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子女入学难等问题。

各地对搬迁群众产业发展进行分类指导、分类扶持,因地制宜选择产业模式,通过发展特色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富民多元产业,加大产业聚集,有效拓宽了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搬迁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让贫困群众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了“稳得住、能致富”,逐步融入到当地社会。

通过项目的实施,搬迁群众从长期形成的“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中解放出来,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的压力,土地和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充分结合退耕还林(草)等优惠政策,加强水源林、草场、耕地等的保护,促使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恢复和改善,促进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实现了脱贫致富与生态建设的“双赢”。

甘肃省通过项目的实施,使搬迁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的关心和关爱,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深入一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改进了作风、提升了效能,巩固了执政基础,提高了当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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