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干扰移动信号被罚 大企业搞小动作为哪般?

澎湃特约评论员 2018-05-16 11:51 大字

这是一则听起来比较专业,却可能关系到每个人利益的消息。近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通知,指出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所属佳木斯、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伊春、双鸭山、绥化分公司,存在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行为,对中国移动黑龙江公司基站造成无线电干扰,存在拒不改正情节,按照相关规定,限4月30日前完成清退,并处罚金。

众所周知,除了资费、套餐,信号也是用户选择某个电信运营商的重要标准。从这个角度看,电信黑龙江分公司下属的多个分公司对中移动黑龙江公司的基座进行干扰,无非就是想通过干扰移动的正常信号,破坏用户体验来“黑”对方,借此挖对手墙角。

作为市值数千亿的知名电信运营巨头,以这种拿不上台面的手段来抢用户,不仅奇葩,也确实够low。这也提醒广大用户,如果自己的手机在某个区域信号不好,除了是电信基础设施的问题,也有可能是被恶意干扰了。

这种在竞争对手背后搞小动作的行为,不仅拿不上台面,更涉嫌违法。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并且要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而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将被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次电信黑龙江分公司对移动黑龙江公司的信号干扰,就存在“拒不改正”的行为,因此罚款自然是少不了。但罚款归罚款,作为消费者的用户更好奇,堂堂大国企居然冒着违法风险搞小动作、抢用户,并且还拒不改正,其底气何来?

首先,业务考核压力当是一个直接原因。长期扮演着国内电信行业老二的中国电信,压力可想而知,但要在老大移动那挖墙脚,似乎又没那么容易,所以不免会打起“歪主意”。

其次,恐怕是巨头当惯了,久而久之把商业道德和法律不自觉的抛在了一边;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之也往往要忌惮几分。比如,这次就只有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从无线电管理的角度开出罚单,而并未启动不正当竞争的调查。

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连《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否作为电信行业管理的执法依据,都还存在争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许长帅,就曾在工信部网站上对这个问题予以了专门阐释,虽然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肯定的,但在现实执行层面,却依然不乐观。

这也就能解释,类似与电信巨头的大企业形象形成鲜明反差的行为,为何会一再发生。比如,2016年,甘肃正宁县移动公司数人对处于装修状态的正宁电信公司代理商门面进行暴力拆除,并发生肢体冲突;2009年,温州移动员工疑用200部手机干扰电信手机信号……这类事件要么是彼此协商解决,要么是不了了之。

身为国企的行业巨头之间有竞争是好事,可搞种种让人不齿的小动作,搞恶性竞争,就必须拿法律伺候。其危害,不仅是神仙打架,消费者“买单”,实质也是一种公共资源的内耗。特别是在当前提速降费和5G争夺白热化的背景下,各巨头抱团,将精力放在服务质量的竞争和技术攻关上,才是正道。 

就个案看,各地也有必要排查,类似干扰信号的现象到底有多少,是不是只有黑龙江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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