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记者董子彪庆阳男子石某翻墙入院盗取他人房间抽

兰州晨报 2015-06-26 08: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董子彪)庆阳男子石某翻墙入院,盗取他人房间抽屉内6元现金后却拒不认罪。6月23日,正宁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日14时许,石某来到正宁县一乡镇下南村范某某家大门前,翻墙入院进入范某某家的厨房,盗取房间抽屉内6元现金。此时女子范某某返回其家打开大门后,石某冲出大门意欲逃窜。范某某边追边喊,其邻居位某某、李某某听见后,随即跑出各自家门,3人合力将石某追至路北一废弃水塔前,将躲在玉米秆堆内的石某抓获。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从石某身上搜出现金78元。

庭审中,石某对指控的盗窃事实拒不供认,辩称其进入范某某家是为躲避他人追债,未盗窃6元现金。他称,自己在厨房舀了一勺水喝了。其刚要出厨房时,听到开大门的声音,便从大门冲出,将范某某撞倒在地。而失主范某某陈述,其送孩子上学返回家中,看见一男子从厨房内冲出,该男子将其撞倒在地后逃跑,随后发现存放于厨房桌子抽屉内的6元现金丢失,6元现金面值均为1元。

另查明,2007年、2011年,石某曾因犯盗窃罪两次被判刑。

法院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翻墙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石某辩称其为躲避他人追债才翻墙入户,并未盗得6元现金。该辩解事实无证据支持,且有失主陈述、证人证言证实石某翻墙入室以及6元钱失盗的事实,故对被告人石某的辩解不予采信。被告人石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新闻推荐

兰州晨报讯记者宋维国正宁县名男子流窜陕西兴平杨凌等

兰州晨报讯(记者宋维国)正宁县3名男子流窜陕西兴平、杨凌等地,4天内疯狂砸车100多辆实施盗窃。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陕西当地警方抓获并刑拘。 据了解,1月7日上午,陕西省兴平市小阜新村小区40多辆轿车车...

正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正宁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