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为乡村医生解“近忧”除“远虑”
新华社兰州7月20日电(记者梁军)58岁的魏正广是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驿马镇上关村卫生室的村医。20世纪末缺医少药的条件,曾让魏正广有过弃医经商的念头。如今,随着硬件设施改善,治疗水平提升,上关村卫生室开始门庭若市,找魏正广看病的村民越来越多。
上关村卫生室小楼三层高,穿过一楼门诊室后门,眼前是一片宽阔的小院。“南侧是预防接种室,北边是针灸、埋线等中医理疗室,加上B超室、化验室,整个卫生室有30间房。”魏正广指着渐成规模的卫生室说,1991年这里还是两间小瓦房,缺药缺设备,一根针灸针得跑到邻省去买。
除了硬件条件,近年来,甘肃省不断出台政策,解决村医群体的报酬和养老问题,持续消除他们的“近忧”和“远虑”。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村医职责和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从政策上对乡村医生的收入和养老金进行了明确。根据最新政策,甘肃乡村医生的收入主要由省级定额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一般诊疗费收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收入五部分构成。
政策中明确提到,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1名合格村医,经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后,年收入应在5万元以上。魏正广算了一笔账,上关村卫生室每天门诊量有100多人,减去水电和耗材等费用,他和妻子在村卫生室的收入每年可达17万元。
为了解除村医对养老的担忧,甘肃省规定,村医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村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卫生院院长邵亚洲说,近几年政府对村医的准入退出、各项收入和养老问题都有了具体规定,村医收入和职业幸福感双双提升。留住了村医,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基本上实现了“小病不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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