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注销公告

陇东报 2018-12-07 01:00 大字

关于依法注销

兰海锋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

关于退还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承建的银百高速(G69)甜水堡

经庆城至永和段TYSY3标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庆阳蜂鸣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向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依法注销,请有关债权债务人及业务往来人员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来我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联系人:高小宁电话:18293409223

庆阳蜂鸣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注销公告

项目名称: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银百高速(G69)甜水堡经庆城至永和段TYSY3标

建设单位: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银百高速(G69)甜水堡经庆城至永和段TYSY3标段项目部已将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的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现对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拖欠行为请及时联系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合水县人社局举报投诉,如不存在拖欠问题,我们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退费手续。

施工单位:林丽君

电话:15068277903

甘肃省甜水堡(宁甘界)经庆城至永和(甘陕界)公路宁县段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范鸿龙

电话:0934-6627599

合水县人社局监督电话:

0934-5524522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7日

庆阳康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8年7月21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庆)食药监械罚〔2018〕5号,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诺和针”的违法所得315元;2、没收批号15G05Y-1的“诺和针”19盒;3、处以7.5万元罚款;4、警告,责令改正未建立执行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你单位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庆)食药监械罚催〔2018〕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本催告书即视为送达。自本《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名称:庆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邮政银行庆阳分行南街支行,银行账号:962001010000733414)缴清应缴罚没款75315元及加处罚款75000元,合计150315元。逾期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我局作出的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不服,可自本《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到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7号

联系电话:0934-8898899

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

兰海锋,男,汉族,身份证号622827197008200959,2017年1月25日申请办理的庆房权证镇原县字第F1701380号房屋所有权证,由于缺失机关资料,属违规办理,经县房管理局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对兰海锋持有的庆房权证镇原县字第F1701380号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若对该房屋所有权证产生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镇原县房地产管理局联系。

镇原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

庆阳鑫辉建材有限公司已向庆阳市西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依法注销,请有关债权债务人及业务往来人员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来我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联系人:李权城电话:18993444467

庆阳鑫辉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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