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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甘肃日报 2013-10-16 20:36 大字

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记者 尤婷婷

每个孩子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能够接受优质教育是每个家庭的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如何,关系到能否依法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此,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用了近2个月的时间,走访了兰州市秦安路小学、天水市建设路第二小学、平凉市实验小学等16所城镇中小学,并深入部分县、乡,对临夏县三角中学,庆城县驿马初中等8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与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的座谈交流,对全省近年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现状: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均衡发展稳步推进,素质教育效果逐步显现,甘肃省义务教育总体进入了快速、健康的发展轨道。

近年来,各级政府建立定期上报和辍学学生返校通知制度,畅通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责任区和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教育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积极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注重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资助和关爱教育,防止其因家庭经济困难、缺乏关爱和心理问题等原因而辍学。

与此同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目标纳入全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校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促进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甘肃省明确要求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补课或参加各类辅导活动。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规定和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切实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禁止学校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全省各地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综合推进素质教育。检查组发现,部分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行校本课程,创设有特色的兴趣小组,组织学生参加省内外举办的机器人大赛、书法绘画比赛等活动,不断激发学生创造力和开拓精神。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收到很好的成效。

问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

虽然2012年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7.28%,高于全国4%的比例,但由于甘肃省GDP总量小,对教育的财政投入仍然无法满足教育发展需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偏低的困难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投入不足仍是影响甘肃省义务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

随着城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逐年增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总量没有明显增加。人口迁移变化与当前中小学布局不完全适应,加之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不足,特别是优质资源严重不足,在城市居民密集区,“大校额”、“大班额”现象比较突出。

《条例》规定:“新建、扩建居民区每一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二十四个班规模的小学建设用地,每两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三十六个班规模的中学建设用地。”而许多地方在小区建设过程中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相应规模的学校。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甘肃省公共财政对教育的保障和支撑能力严重不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师资力量差距仍然比较明显。部分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滞后,农村学校点多面广,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办学条件还达不到省定标准。一些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不足,宿舍、食堂条件简陋。城镇学校生均校舍面积不达标的情况比较普遍。

检查组注意到,虽然甘肃省“两基”通过了国家验收,但总的看,甘肃省教育水平总体仍然偏低,特别是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受自然环境、思想观念、教育基础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义务教育巩固提高的任务比较繁重。民族地区部分县市的“两基”工作基础薄弱,“两基”达标水平相对较低。多种原因导致适龄儿童辍学的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总量和教师的素质都有了一定提高,但是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高素质的教师紧缺,尤其是部分农村学校缺乏拔尖教学人才,导致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高,学生流失严重,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二是教师收入偏低,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收入偏低的问题较为突出。班主任津贴多年来没有提高,大部分市州还是实行小学10元、初中14元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这与当前的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很不相符;三是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进展缓慢。部分长期在基层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得不到解决,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建议: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针对甘肃省城市义务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现状,检查组建议,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城市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解决适龄儿童上学问题,努力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所占比例,缓解当前上学难、择校热的问题。对新建大型居民住宅区预留学校用地问题严格把关,按照条例要求设置相应规模的学校,并与居民住宅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建议各级政府落实好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增长机制,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经费,保证地方财政收入超收部分足额安排用于教育,确保甘肃省义务教育办学水平逐步提高。

义务教育由“两基”巩固提高转入均衡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点。建议政府部门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便于统筹、监督和指导各市州开展工作。在达标验收时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在既定的时限内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建议各级政府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审慎推进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在老城区拆迁、改造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优质教育资源。按照条例规定,新的学校未全面建成之前,应该暂缓原有学校撤并,特别是对生源充足、教育质量好的中小学应予以保留,做到需要保留的坚决保留,需要投入的加大投入,力争做到行政推动与群众意愿相协调。

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充实农村教师数量、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的同时,注意提高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关注长期任教教师的职称评定、住房保障等问题,创造“拴心留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教师队伍长期稳定。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当前,我国社会已进入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随之出现的家庭结构变化、生活环境变化和舆论环境变化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检查组认为,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刻不容缓。目前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大多未配备专业心理辅导教师,不能很好地满足学生接受心理辅导的迫切要求,建议政府部门加强督促,为义务教育学校足额配备专业心理辅导教师,为社会培养心理健康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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