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记者李彬)9月12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宁县新宁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刘合宁索取管理对象礼品问题。2017年8月至9月,刘合宁利用职务之便,分两次向某烧鸡店索要2条苏烟、3只烧鸡、3斤牛肉和3斤凤爪。在组织初核期间,刘合宁已退还所收礼品折价1209元。2019年2月,刘合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环县环城镇镇村干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9月,环城镇司法所长、马坊塬村联村领导张向辉,马坊塬村支书刘云涛及村主任黄海军、村文书庞向宁接受承建该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老板宴请,花费400元左右。2019年8月,张向辉被诫勉谈话,刘云涛、黄海军、庞向宁被指出错误、批评教育。
3.西峰区原农村工作部驾驶员赵永杰违规报销燃油费问题。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赵永杰通过虚开加油票据方式,违规报销其他非工作费用支出1305元。2019年4月,赵永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资金退缴单位。
4.环县第四中学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至2018年,环县第四中学原校长沈浩润先后19次安排公务用车接送学校领导、年级主任等人参加与教学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2019年5月,沈浩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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