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陇东报 2019-07-21 00:5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高来荣)7月17日,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李某林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豆某涛、岳某斌、赵某军、张某豪、陈某宁、丑某玉、李某峰涉嫌聚众赌博罪恶势力犯罪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林多次组织赌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逞强滋事,随意殴打、拦截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豆某涛、岳某斌、赵某军、张某豪、陈某宁、丑某玉、李某峰涉嫌赌博犯罪四起。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罪名、犯罪事实和各方争议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持续7个多小时,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秩序井然,为查明犯罪事实、依法认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将择期宣判。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宁县人民法院共排查民事、刑事、执行、行政等各类案件约2500余件,发现涉嫌黑恶线索共计97条,核查研判后向上级法院移送5条并向县扫黑办备查,目前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5件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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