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出没,需预防治理“双保障”

陇东报 2019-08-12 00:30 大字

本报记者 陈思 实习生路嘉

“下楼倒垃圾,经常能看到垃圾桶边的几只流浪狗,让人心里特别不好受。”8月6日,家住西峰区福景家园的孙先生说,他所居住的小区天天有流浪狗出没,这些流浪狗看起来皮毛脏乱,一副食不果腹的样子,让人心生怜悯。但和小区里的很多居民一样,孙先生并不敢靠近这些狗,“这些狗来路不明,万一有狂犬病咬了人怎么办?”孙先生告诉记者,流浪狗出没让居民们很担忧。

家住西峰区东门附近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天天都要抱孙子出去转,出门看见这些流浪狗真害怕,总是担心流浪狗失控咬伤孩子。”更让赵女士郁闷的是,自家养的一只小型宠物犬还经常会跟流浪狗一起玩,“那些狗脏兮兮的,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传染病。”

记者了解到,流浪狗的问题存在已久,今年8月1日,为解决城区流浪狗和个别市民不良养犬恶习,西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公布了关于印发《西峰区全面开展流浪犬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及流浪犬治理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为保障市民群众人身安全,杜绝诱发性交通事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彻底净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消除流浪犬扰民、伤人、伤畜和传播疫情等安全隐患,西峰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流浪犬集中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城区的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休闲广场、旅游景点、城区道路、住宅小区、各乡镇街区等区域的流浪狗及伤人犬只。

《方案》提出,凡违规携宠进入公共场所、敞放宠物、携宠搭乘公共汽车和违反规定进入公共绿地及明示禁止宠物入内的场所的行为均属被整治范围。除此之外,不按规定拴(圈)养宠物,带宠外出不佩戴宠物绳并随身牵引,宠物侵扰他人的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休息,街面流动无证照售犬行为,无主宠物、弃养宠物、未免疫宠物、流浪恶犬等均被列入治理重点。

记者从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庆阳市自2013年报告首例狂犬病病例以来,截至今年7月底,共报告病例11例,死亡11例,病死率100%。正常人如果被携带狂犬病毒的猫、狗、野生动物咬伤、抓伤,不及时医治,会危及性命。但被狗咬伤后只要及时处理就医,也可化险为夷。

市疾控中心负责人王文军介绍,在狂犬病预防方面,大家要学会“自救”和“他救”。

“自救”的方式很多,比如,家中饲养的宠物要到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远离流浪动物,且不食用来源不明的动物和没有煮熟的肉。在被动物咬伤或抓伤后,自己就近寻找水源“清创”,轻微伤口可以用肥皂水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清洗,然后及时到犬伤门诊进行处置。咬伤较为严重者,需要及时就医。

而所谓“他救”,就是指被犬咬伤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和去医院进行专业的治疗。王文军表示,人一旦被咬伤,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疫苗注射至关重要,严重者还需注射狂犬病血清。一般情况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只有1年,再次被抓伤咬伤后,依然应前往当地犬伤门诊进行咨询治疗。从注射第一针疫苗算起,约三周产生抗体,一个月左右抗体作用达到高峰,尽早医治脱离危险概率越高,康复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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