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又一起涉恶团伙犯罪案开庭审理

陇东报 2019-05-09 01: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王权)5月7日至8日,由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贾某鹏、赵某红、罗某平等14人涉嫌强迫、介绍卖淫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一案,在西峰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蔡某锐(另案)、贾某鹏、赵某红、罗某平等24人结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西峰城区实施强迫、介绍卖淫作案多起,抢劫作案3起,寻衅滋事作案1起,故意伤害作案2起,盗窃作案1起。该团伙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逐起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或部分认罪。

由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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