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依法拆除秦霸岭市场占道水果棚(亭)

陇东报 2018-12-22 03: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萍凝)近日,由西峰区城管执法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城管公安中队、城管巡回法庭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组,对秦霸岭市场外11处逾期未整改的长期占道经营水果棚(亭)进行了依法拆除。

据悉,这11处水果棚(亭)因长期占用人行道,私自搭建棚(亭)售卖水果,被列为整治重点。12月3日,城管执法队员向秦霸岭村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村上督促商户在2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12月6日,城管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这11家商户均未整改。对此,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组对这11处占道水果棚(亭)集中进行了依法拆除。

自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近一个月以来,共依法取缔1600余处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店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拆除22处长期占道木质早餐棚(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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