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陇东报 2018-12-21 01:00 大字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保障广大市民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查看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是否齐全。不要参加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组织的“内部认购”“内部登记”“排号预约”等任何形式缴纳定金的预订活动,谨防造成财产损失。

2.在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提前向房管部门咨询房屋待售状态,认真阅读合同约定条款。同时,在缴纳房屋款项时,要将首付款、尾款等全部缴纳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散布虚假房源,隐瞒房源真实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违规收取定金等费用,签订“阴阳合同”、一房多卖等市场乱象,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下重拳整治,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庆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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