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 应在驾考中全面加强安全使用车灯的考试内容
在交通秩序整治中,“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不但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也给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为此在本期的话题中,本报就“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现象展开讨论,从本报刊登了本期的讨论话题后,市民们纷纷通过邮件、微信、微博、热线电话等形式,参与到讨论中,诉说他们对“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的观点和建议。
建议一:强化夜间路面巡查和管理力度
市民郭兵先生在给本报的来信中说,随着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加,夜间驾车滥用远光灯现象随处可见。一是随意安装夜间造成高度眩目氙气大灯等增亮设备。氙气大灯中的蓝光对人的眼睛有很大伤害,更可怕的是,对面驾驶员的视力完全丧失,诱发交通事故。二是胡乱使用远光灯,导致夜间交通环境恶化,增加了市民夜间交通行驶不安全感。为此郭先生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间行车正确使用灯光”的宣传周活动,通过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及街道、学校宣传栏宣讲如何正确使用汽车的行车灯、近光灯、远光灯、雾灯、转向灯、倒车灯等行车灯光使用知识,使众多新、老驾驶员在全社会宣讲文明开车的氛围中补上夜间行车如何正确使用灯光课。
强化夜间路面巡查和管理力度并结合电子技术手段,对市区和城镇道路进行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保持长效管理,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对违法驾驶员要严肃教育,依法处罚,努力纠正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车辆灯光的违法行为,使正确使用远光灯像禁酒驾、禁鸣、系安全带一样成为广大驾驶员的自觉行为。
建议二:近光灯亮度不够可对其进行升级
车辆管理部门在汽车驾驶证考试中,要加大安全使用车灯的考试内容,包括在郊外没有自然光条件下和有较好灯光条件下城镇道路上夜间驾驶如何正确使用灯光的基本操作,纠正驾驶员习惯性开远光灯的不当操作,提高夜间超车、会车、转弯时正确使用灯光的驾驶技能。
车辆管理部门要在车辆检验中严格把关,对擅自安装使用眩目灯的车辆一律要求拆除,令其恢复原状。充分发挥市区现有交通诱导屏的宣传引导和电子监控作用,通过不间断滚动播放规范使用灯光的相关规定,提醒驾驶员文明行车,将其纳入长效管理机制。
网友“春风”说,对于大部分车主在行驶的过程中使用远光灯,主要也是因为近光灯亮度不够,照射距离不够。因此就会选择远光灯来提升车前道路亮度。对于这种现象,这位网友告诉广大的车主朋友们,如果觉得自己汽车的近光灯的亮度不够,可以对近光灯进行升级。
建议三:建立交通违章及不文明行为曝光机制
网友“你的眼睛”认为,首先交警进行多点现场执法,可以规定凡是有路灯的城市道路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远光灯,一抓到就罚;其次是建立交通违章及不文明行为曝光机制,通过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曝光相关行为,鼓励群众拍摄上传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另外可以招募一批交通安全、交通文明志愿者,签订文明交通协议书,配给行车记录仪,将在路上拍到的违法及不文明行为给予曝光,必要时交警可以对被频繁曝光、屡教不改的道路使用者进行处罚。
市民赵女士建议庆阳市出台相关法规,加大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行为处罚力度。在法规生效之前,启动集中整治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行为,并适时在电视、纸媒、网站公布违法车牌,让遵纪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
本报“交通秩序整治大讨论”正在进行之中,诚邀广大市民就这一话题继续发表讨论。如果您有观点、有想法,可直接撰文发送到我们的邮箱184423139@qq.com,也可拨打本报热线6132888,或直接发送到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我们将选取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观点发表在我们的报纸上,形成全民合力,共同整治交通秩序下期将对“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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