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服务一规范”推进基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65岁以上养老签约率将达75%
为规范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全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通过“六服务、一规范”重点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方案》确定,庆阳市将建立完善基层医养结合健康服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动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通过试点,初步建立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新模式。到2017年底,试点基层医疗机构健康管理常住户籍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养老签约率达到75%以上。
政策解读
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基层医养结合健康服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动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通过试点,初步建立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新模式。到2017年底,试点基层医疗机构健康管理常住户籍人口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养老签约率达到75%以上,重点以患有重大疾病、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计生特殊家庭等为主。
试点单位
以《关于确定全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兰卫医发〔2016〕721号)中确定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试点单位。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增加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新增的医养结合试点单位要及时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工作重点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规模和优势,结合辖区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重点做好“六服务”、“一规范”。
“六服务”:一是深化居家养老签约服务。以健康管理为基础,优化有效签约服务模式,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向居民家庭延伸。组织村医、全科医生或医师团队对辖区内常住户籍的65岁以上参保老年人开展自愿签约服务,按签约服务内容提供可及、连续、综合、有效、个性化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根据签约对象的健康评估情况及实际需求,为居家重点人群提供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家庭病床等个性化服务。二是推进社区养老协同服务。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牵头组织和有关部门配合下,以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为主体,因地制宜通过对流程与环境改造,探索日托型养医结合健康服务模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作为延伸服务点,协同开展健康随访、健康教育、保健咨询、心理慰藉等工作,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专业的照料指导、护理、保健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托管和举办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扶持发展。三是强化机构养老合作服务。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养老机构延伸,以各类养老、护理机构为主体,将养老机构作为“功能社区”,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派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巡诊、健康管理等服务。对暂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护理型和助养型等养老机构,按照就近就便、互惠互利原则,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养老机构增设医疗卫生服务点或护理站,开展多种形式的养医合作服务。允许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或卫生所(医务室)多点执业。四是提升基层医养融合服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调整站点布局,为居家养老提供更便捷的健康管理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为老年人特别是重点人群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或利用闲置病房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老年病区,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特色科室,适当增加舒缓疗护病床比例。五是促进基层中医药健康服务。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规范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指导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的健康管理。加强以体质辨识为基础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开展社区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能力。六是拓展基层健康信息服务。围绕家庭医师、医师团队和全科医师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医师多点执业等,利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检验诊断、上级医院预留专家号源和床位等服务。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与区域卫生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新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逐步实现对老年人医疗健康信息的动态管理。
“一规范”:规范服务内容与流程。规范医养结合健康服务内容,重点提供预约就诊、预约转诊、优先住院、优先检查、健康评估指导、健康信息送达、健康服务咨询、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康复理疗、中医药服务等服务。规范有效签约服务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上门服务和特需医疗服务。积极探索日常服务、转诊服务、急诊服务、康复衔接等规范化服务流程。
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7年3月底前)。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各县区实际,做好调查摸底,制订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做好业务培训,开展流程改造,制定落实相关措施,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开展考核评估和总结推广,进一步完善深化基层医养结合健康服务工作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健康服务工作。
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主动与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政策融合协调,研究推进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下,做好调查摸底,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将医养结合服务融入日常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试点单位要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建立考核制度。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加强督导,定期组织阶段性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医养结合健康服务的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健康服务,提高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和配合,为推进医养结合健康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晓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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