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启动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本报讯】4月24,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庆阳市将集中半年时间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消除药品流通环节各项安全隐患,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据悉,这次开展的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将对辖内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整治“走票、过票”,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篡改或造假药品经营管理基础数据,证票账货款不相符,未按规定开具税票,资金流向不合法,将特殊药品和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现金交易,不按药品特性储存和运输等突出问题。对药店重点整治出租出借柜台,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计算机系统不具有自动识别处方药或过期药品、不能拦截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销售数量等功能,执业药师不能有效履职、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药品不能合理储存,处方药广告随意张贴等。
同时,还将开展基层用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将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小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单位,确定重点品种,严查购进、储存、运输和分类管理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使用假劣、过期或非法回流药品,不按要求储运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以质量溯源制落实索证索票索管理,加大对中药材市场及其周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私制滥切、分包装贴签、非法渠道采购、擅自加工药材冒充和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和规范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中,将突出强化经营环节的药品合理储存,认真核查药品批发企业自动温湿度监测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对涉嫌温湿度检测系统数据造假、未正常启用设备的要严肃查处;对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要追溯药品购销存及冷链运输过程中数据关联性;要将应急、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安全等纳入检查内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与经营品种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阴凉或冷处储存的药品专用设施设备,尤其在5月—9月期间要集中检查经营使用环节药品储存条件,检查抽检同步,公示曝光并举。对医疗机构不严格按规定储存药品的,将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此次专项整治,将通过专业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专业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行刑衔接与提前介入相结合,堵塞风险漏洞,全面提升和规范流通领域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切实达到监管履职尽责,行业健康发展,公众安全用药目的。
□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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