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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网店将全面实施“先行赔付”制度鼓励支持平台设立消费者保护基金

陇东报 2017-03-13 07:36 大字

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庆阳市将结合“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消费维权年主题,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和地方门户网站的监管,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先行赔付”制度,落实平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资格审核、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报送等法定义务。同时,鼓励和支持平台设立消费者保护基金。

近年来,庆阳市工商局网监部门依照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积极促进网店亮照和自然人网店实名制落实,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网络欺诈、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网店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等活动,对辖区内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全市4000多户网店经营者热情服务,扶持树立了百合生活网等全省模范电商平台,有效发挥了典型引领的带动作用,维护了网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初步构建起了诚信规范的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今年,庆阳市工商部门将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和地方门户网站的监管,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先行赔付”制度,落实平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资格审核、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报送等法定义务,支持和鼓励平台建设消费者保护基金。同时,加强对“双十一”等节假日、特殊时间节点的网络促销行为监管,适时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规模相对较大、点击率较高、具有独立域名的网站开展摸底检查,重点对和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地方生活服务类门户网站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检查。

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网店实名制,以着力强化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进一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对网店核定身份,定期更新并依法报送相关资料,建立线上线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促进网络经营者守信经营。推动企业网站在其主页显著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或包含以上信息的电子链接标识,做好“工商网监”电子图标的受理、发放、管理。通过开展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提升网上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庆阳市还将按“放”、“管”、“服”的要求,采取放宽准入、引导扶持、电商扶贫等举措,加大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扶持、服务、和监管力度。依托国内外著名电商平台,组织开展“陇货网上行”活动,拓展陇货销售渠道,提升陇货知名效应。

2016年,庆阳市共查办违法网络案件26件,罚没款共计80.705万元,受理网购消费投诉102起,解答网购消费咨询3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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