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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停车场收费到底是个啥标准

甘肃日报 2014-05-13 08:09 大字

兰州停车场收费到底是个啥标准

兰州市一大型停车场。本报实习生 孟 捷  

近日,从庆阳开车来兰的杨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55555反映,他的小轿车在兰州市一停车场停了一夜,第二天收费员收取了他30元钱的停车费,他认为该停车场存在乱收费的现象。

带着杨先生和其他车主所反映的停车场乱收费问题,记者连日来对兰州市的各类停车场进行了走访,发现兰州市许多停车场收费混乱,不仅不按规定收费,收费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有的要价随口而出。

本报记者 徐俊勇

停车场收费是笔“糊涂账”

今年4月25日,杨先生从庆阳市开车来到兰州办事,将车停在了东方红广场附近的一个停车场。第二天早晨开车时,停车场收费员向他收取了30元的停车费,但只给了10元的停车费发票。杨先生对记者说:“此前我也经常开车来兰州,我了解兰州市停车场的收费规定,夜间停车是按次收费的,小轿车停一晚上最高也就10元钱。”杨先生认为,收费员看到他是外地车牌,所以就敢乱收费。

4月26日晚7时许,记者驾车来到东方红广场北侧的广场北路停车场。一名拿着停车票据的收费员指挥记者将车停进了车位。当记者下车锁门时,看见该收费员在一张小纸条上写着什么,然后贴在了挡风玻璃上。记者凑近一看,原来写的是停车时间。“一小时4元,先交10元钱,多退少补。”该收费员说道。记者说就停1小时,能否先交4元时,该收费员称:“我们都是这么收费的,其他车辆也是这么交的。”并告诉记者停车场晚上10时才下班。记者只好交了10元钱,但是,当记者晚上9时来开车时,该名收费员已经不见了踪影,记者既没有退到钱,也没拿到停车费发票。

5月5日,记者在七里河区小西湖附近的停车场走访时发现,西湖商贸中心门前的停车场上,收费员对白天停放的车辆,不管时间长短,一律收取5元。有的驾驶员抱怨称:我是来送货的,短短几分钟时间,就要交一天的费用。同时,记者调查发现,与该停车场相距不足100米的义乌商贸城门前的停车场,车辆收费为每小时3元钱。

给苏宁电器送货的驾驶员张师傅经常出入兰州市的各处住宅小区。他说:“按照相关规定,进入住宅区不足30分钟的车辆,是不得收取停车费的,但现在有好多住宅小区,只要看见送货车进小区,就收取停车费,我们只好向客户索要停车费去支付。”

兰州市停车场服务收费按照区域,划分了重点路段、一类道路、二类道路,收费标准因此也不一。但在采访中,大部分驾驶员表示,到底哪些路段属于重点路段,哪些属于一、二类道路,驾驶员是该交费6元,还是该交费4元,没人能知道,停车费就像是“糊涂账”。

停车场应公布收费标准

近年来,随着兰州市机动车辆保有量的急剧增加,停车越来越难。随之而来的是,占用盲道、学校门口附近的违规停车场增多,一些停车场也是跟风涨价、不按收费标准执行,甚至还有“山寨”收费员在马路上“圈地”收费,招摇撞骗。

每小时6元、4元,任由停车场收费员随口要价。有些收费员还存在蒙骗驾驶员的现象,告知驾驶员重点路段一小时6元,停4小时后就按照24元收取,并没有按照一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4元的规定去收费。

这样的混乱现状,许多兰州市的司机都一头雾水,外地司机就更不用说了。

兰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了解到:

机动车停放服务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从早7点(含7点)至晚22点;夜间从22点(含22点)至次日早7点,实行计次收费。白天和夜间连续停放的累计计费。道路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重点路段停车场: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6元/小时,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4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6元/辆·次。一类道路停车场: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4元/小时,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5元/辆·次。二类道路停车场: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3元/小时,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4元/辆·次。地下停车场、停车楼: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2元/小时,1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10元/辆·次。智能立体车库: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4元/小时,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10元/辆·次。

不少司机向记者反映,他们在停车时,很难看到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告知牌,有的收费员为了多收停车费,将告知牌故意放在不起眼的地方,有的停车场根本就没有告知牌。不少司机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停车场管理,将停车场收费标准告知牌设立在停车场入口处,这样醒目的位置,驾驶员会一目了然,交费也透明。

还有许多司机反映,有的停车场只要车辆进入,收费员就会快速地收取停车费,根本不管停放时间到不到10分钟。

记者了解到,按照《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停车场(住宅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0分钟的车辆,进入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推动停车收费“手持米表”

4月22日,本报曾报道了《兰州街头停车场 到底是谁设的》一稿,引起了城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随后对兰州八中门口的停车场予以撤销。

随着媒体对兰州市停车乱象的不断跟踪采访,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兰州市物价局均表示近期将重点整治兰州市乱停车及停车乱收费现象。

兰州市执法局日前专门下发公告: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定额专用票据,经营性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使用地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同时,兰州市执法局要求本月内,凡从事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单位(个人),要携带相关材料登记备案,换发《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登记证》,原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甘肃省机动车辆停车场许可证》声明作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登记备案的停车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同时,对于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无收费公示牌、收费人员不佩戴收费工作牌证和不穿统一收费服、不按施划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占用盲道安装挡车栏杆和占用盲道停车、影响行人通行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兰州市将进一步强化对公共道路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停车指示牌设置、收费员不佩证、使用假发票等方面的查处力度,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停车场收费员培训活动,强化价格检查工作常态化,宣传推动收费单位使用能计时打票的“手持米表”收费。兰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的停车收费乱象,市民可拨打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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