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悬利剑惩“蝇贪” 严格执纪保扶贫 庆阳加强监督执纪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本报通讯员罗宏健闫育平
“环县天池乡苏北岔村虚报机平农田面积套取资金35040元用于村务开支,村支书邓佰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主任苏兴明、村文书曹生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庆阳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庆阳市纪委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个个“蝇贪”应声落网,有效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为扶贫攻坚战略保驾护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信心。
勤督查,严问责——压力传导不缺位
当前,一些基层地方由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庆阳市研究制定了《全市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办法》,明确规定了4个层面的责任主体和38项追责情形,要求对扶贫领域问题突出、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一案四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2016年5月11日,庆阳市召开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对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抽调扶贫、审计、发改等部门30多人组成10个督查组在全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对8个县区、2个市直部门、27个乡镇、50个行政村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1+20”方案责任落实情况,“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扶贫领域信访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督查。对70多个涉农合作社(企业)、300多户群众享受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走访,共发现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执纪问责不到位等问题4类38条,收集重要问题线索8个,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下发通报,责令整改;对发现的重要线索,全部核查处理。
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履责不到位、扶贫任务落实不力、工作停滞不前以及监督检查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庆阳市纪委开出约谈清单,持续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先后约谈了8个县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有效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顶风违纪行为查纠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2015年以来,全市5名纪检监察干部因扶贫领域监督责任缺位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下猛药,惩腐败——执纪审查不手软
“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正宁县永和镇樊村村主任刘增超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先后贷出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自己养猪场经营。2016年6月,正宁县纪委给予刘增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蝇贪”虽小,其害如虎。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特别是***战略实施后,各种惠民资金密集投放,一些胆大妄为者伺机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庆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症下药,精准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坚持***和执纪监督无缝对接,充分利用来信、来电、来访、网站、微信“五位一体”举报平台,大力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逐件清理、逐件落实,确保线索不积压、不流失。聚焦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及随意调整、变更项目等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交办线索、专项检查督办、提级办理审查等方式,调集优势兵力,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助力脱贫攻坚工作。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54起,党政纪处分38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3起171人。
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2015年以来,全市三分之一的乡镇纪委立案数为零。今年3月10日,庆阳市纪委召开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点名通报了第一季度扶贫领域“零查处”县区和2016年纪律审查“交白卷”的乡镇名单,签订了《2017年度纪律审查工作责任书》,要求29个乡镇限时“破零”。截至4月11日,29个乡镇纪委全部实现了执纪审查“零突破”,共立查案件38件,结案20件,给予党纪处分30人。
治病根,管长远——建立长效机制不放松
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既要抓惩治,更要重预防。近年来,庆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惩“蝇贪”的同时,不断在广袤的基层织起严密的监督网,推动基层权力运行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探索在1261个行政村(居委)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赋予监督惠农政策落实、民主制度执行、审查享受惠农政策对象评定、村干部廉洁自律和反馈社情民意、协助村“两委”工作等职能职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不断规范基层微权,让“蝇贪”无处遁形。
加强与信访、审计、民政、财政、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问题线索,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合力“拍蝇”。加大直查快办和督办力度,对重点问题线索,由市县乡三级纪委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重点督办,通过约谈交办、发函催办、现场督办等方式,确保不放过一只“苍蝇”。
建立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周汇报、月督查、季评比、年考核”制度,发挥乡镇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主力军作用;落实乡镇党委维护群众利益主体责任,坚持“一案双查”,以严肃问责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乡村“三重一大”以及“三务”公开制度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四评议两公开”制度,从制度层面根除滋生“蝇贪”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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