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一起失火案

陇东报 2020-08-25 01: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蕊娜 通讯员 朱岩)近日,华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悦乐镇张桥村村部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华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据了解,此次案件是今年3月份,华池县悦乐镇张桥村村民张某某违规上山放羊,丢弃的烟头引起大火,遂自行扑救,因火势过大未果,急忙电话请求支援,附近村民和派出所民警等数十人匆匆赶到现场,采用铁锹打、黄土覆盖等办法,经过数小时,联合将火扑灭。案发后,华池县自然资源局对火灾现场进行了鉴定,测定过火面积为120.2亩,其中乔木林地面积为94.5亩,属国家二级公益林,耕地面积25.7亩,修复费用约21269.8元,张某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

案件受理后,华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张某某进行生态修复,赔偿修复费用,并在三年内进行管护。庭审中,张某某深刻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表示因自己的疏忽大意酿成大祸愿意赔偿,现已对94.5亩的乔木林地进行了补植,今后将精心管护补植的树苗,保证它们全部成活。

此次庭审,旨在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法治观念,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生活小节做起,使华池这片红色革命热土始终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色、记得住乡愁。来自张桥村周边的群众及华池县消防队部分指战员共计100余人旁听了整个庭审,接受了法治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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