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机关发布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垃圾没清干净,行政执法部门被起诉

山东商报 2020-06-06 09:55 大字

2019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90件。6月5日,山东省检察机关选取13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相关案例涉及扬尘污染、河道治理、饮水安全、高铁安全、城市垃圾治理等环保领域的方方面面。

介入扬尘治理,居民与企业双赢

2019年初,平度市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对该区域扬尘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涉案企业生产、运输砂石过程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致使周边地区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4月至5月,检察机关多次实地走访。6月向生态环境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扬尘防治监管职责,对违法情形进行查处。

该院与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联席会商,共同形成整改方案。最终该区域多家企业共同出资100多万元。该区域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该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思路,服务企业发展,满足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有益尝试。

介入垃圾清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临沂罗庄区检察院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管理系统平台中发现,群众通过“12345”市民热线多次举报城区某村西北角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露天堆放,破坏生态环境。

2018年9月,罗庄区检察院依法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2018年11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回复称,已有效清理了积存垃圾。但经罗庄区检察院多次调查核实,查明该局仅对涉案垃圾存放地的部分垃圾进行简单处理,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9年7月,罗庄区检察院依法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对存放在涉案地块的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处置,消除涉案地环境受侵害状态。2019年11月,罗庄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

该案判决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对涉案现场进行整治清理,将涉案地垃圾全部清理转运。同时,投资120万元建设社区20吨生活垃圾中转站,目前已投入使用。

倾倒废液,企业被罚2300万元

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市东营区,为解决生产过程中废硫酸回收利用再生问题,该公司于2015年建设废酸综合利用回收装置,在试运行过程中设备运转不正常,导致部分废酸无法回收、出现罐区废酸超安全液位问题。

2016年2月至4月期间,李某光、赵某伟在明知李某龙、赵某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将该公司产生的1546.6吨废硫酸交由李某龙、赵某等人处置,后转手交毛某玉、肖某等人将以上废硫酸从该厂运至并倾倒于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北沈村王柏和煤场的废弃矿井中,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2019年5月,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案公司、赵某、李某龙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12月,淄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各被告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均无异议,双方同意进行庭后调解。经多次协商,检察机关与涉案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涉案公司共应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费2300万元,签订协议当日涉案公司将上述费用全部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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